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5)CG-029号
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5)CG-02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已由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确定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递交书面的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程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邀请名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1#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配套风机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建设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瓶模冷却用风机,数量:共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从双方签署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强制性和推荐性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现场环境使用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绝对工期,除不可抗力及发包方原因外不可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1 资质及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提供的风机品牌为陕鼓、沈鼓、川鼓、南方风机、四川望江风机厂国内一流品牌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风机整机效率达到最新国家关于风机能效标准一级,并出具相关证书。同时风机配套电机能效值达到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水平。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2 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22-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脱密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3.8 投标人须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一)。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必要时的约谈或考察)经审查均合格的,入围正式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4日17:00前,按照“附件二投标预审资料提交模板”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盖章原件或原件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或送达招标人进行报名(收件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新厂区采购部,收件地址:四c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缴纳:
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且确认参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备注:天马司招(2025)CG-027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帐号:2310 4641 0902 0103 760
6.2 保证金退还:
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补齐),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单位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中标人不按期开工,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开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七、投标报名联系人及时间安排:
7.1招标联系人: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15928822795 邮箱:lijiawei@smglass.com.cn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邮 编:629209
凡涉及商务、技术咨询的,请投标人以邮件方式书面提出,招标联系人在2个日历天内以邮件方式回复。
7.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7.3时间安排:
投标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7:00
本项目发标时间:2025年8月8日(暂定)
本项目回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14:30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14:30
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以实际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25年7月29日在如下网站发布: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mglass.com.cn)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uopaishede.cn)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当日18:00截止。
九、附件
附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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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2025年7月29日